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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文体创意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文体创意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EPC,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当阳市子龙路西侧(原烟厂厂房)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当阳市文体创意中心建设项目装饰装修工程EPC,总建筑面积 112818 ㎡(包括地上建筑面积92818 ㎡,地下建筑面积 20000 ㎡),其中:1、包括文化艺术服务中心、影视体验馆、配套商业及服务中心、设备用房、文化展馆、运动馆、立体车库、地下停车场(含人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2、购置文化艺术服务中心的办公设备 150 台套、儿童生活体验中心的游乐设备 20 台套、影视体验馆的放映设备 1180 台套、文化展馆的展览设备 210 台套及运动馆的体育器材62台套等设备;3、建设配电、给排水等配套工程及道路、广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装修、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

2.4本项目总投资金额:21500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560 日历天(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项目质量要求:1、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2、施工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发布<当阳市城区及各乡镇建设工程施工边界设置参考图集>的通知》(当住建发[2019]12号)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包括建造师临时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在本单位注册,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3)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2人、现场专职安全员3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6须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近6个月(2019年9月~2021年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注:新冠病毒疫情期间的社会保险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3.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采购、建设等责任义务;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须由牵头人提交;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供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2月3日17时30分至2021年2月22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制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为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坝陵办事处花园街10号),文件售价200元。

4.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人须由牵头单位提交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日9时30分(9:0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件到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由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受并登记,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当阳市当阳市坝陵办事处花园街10号)公开进行。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1年2月3日。
  九、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办事处子龙路1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1973494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星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坝陵花园街10号
联系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0717-322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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